3月25日,四川省教育廳發(fā)布關于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有關事項的通知稱,全省高三年級原則上4月1日開學,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封閉式管理;初三年級,可安排于4月7日開學復課。通知如下:
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門,各高等學校,省屬中職學校:
經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同意,現將全省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地各學校在確保師生員工絕對安全的前提下,分區(qū)分類、分級分段、錯時錯峰、陸續(xù)有序組織開學復課。
二、全省高三年級(含已報名參加高考的中等職業(yè)學校畢業(yè)年級學生)原則上由省上統籌于4月1日開學,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封閉式管理;初三年級由各市(州)統籌確定,可安排于4月7日開學復課。
三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學校管理權限,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和幼兒園由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黨委政府、高中階段其他年級和特殊教育學校由所在市(州)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,綜合評估后確定開學時間并對外發(fā)布。
四、高等學校開學時間根據全國疫情防控情況另行確定,正式開學前學生不得提前返校。畢業(yè)年級、醫(yī)學類、有科研要求的學生按有關規(guī)定報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復課。
五、校外培訓機構在中小學校全面開學復課前不得開展線下培訓活動。
六、各地各學校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開學復課各項工作,防控條件不具備不得開學,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家長準備口罩等防控物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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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教育廳
2020年3月25日